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各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掌握野生动物资源增减情况。对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实行十年一次普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