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第五十三条已修改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时,建设单位应当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照明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