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公民因维护社会治安,保卫或者抢救人民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同违法犯罪分子斗争而牺牲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烈士称号。抚恤金及家属待遇由市民政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