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用地的保护第十条有效不得将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用地改作他用。因公共利益需要调整的,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