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第二十三条已修改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伪造、篡改检验数据和检验结论及其他产品的质量证明材料。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