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已修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生产者的检验能力和条件进行监督。生产者没有检验能力或者销售者对进货产品不能确定其质量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