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九条已废止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依照规定的鉴定程序、操作规程和时限完成鉴定任务;(二)依法自行回避;(三)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依法按时出庭,回答法庭提出的与司法鉴定有关的问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