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十条已废止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