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经省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后,方可在登记的业务范围、执业类别内,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