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统计工作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企业事业组织根据统计任务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