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具体组织协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