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家长应当教育子女遵纪守法,不得隐瞒、包庇、纵容子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