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二章 森林经营管理第八条已修改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接受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集体森林资源资产归集体所有。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