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四章 森林保护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全面停止国有天然林采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开展以培育森林为主的中幼林抚育和次生林改造等森林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