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工教育条例/第四章 职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已废止职工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合格证书、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应当作为上岗、选拔使用和晋级、晋升的依据之一。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