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教育工作条例/第二章 基础教育第七条有效自治州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由州、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