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教育工作条例/第二章 基础教育第八条有效基础教育以政府办学,全日制、寄宿制形式为主,满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平等、优质教育的需要。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形成州办高中、县办初中、乡(镇)办小学和村办学前教育的格局。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