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科技推广和科普机构的建设,普及科技知识,因地制宜地推广和应用科技成果,使科学技术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自治县设立科技进步奖励基金。

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