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第四十七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发展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事业,扩大广播电视覆盖率,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