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重视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提高各民族公民的身体素质。

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