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根据需要和可能,自主地安排地方性的基本建设项目。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城乡建设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加快城镇化进程,有计划地把农村牧区小城镇建设成为区域性的经济、文化中心。

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