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行使县一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