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三章 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第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对学习使用藏语言文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评比、考核、晋级、晋职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