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售出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生产者或者销售该商品的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经营者依照本规定对消费者承担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后,有权依法向责任者追偿。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