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单位或者场所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必须实行专人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政府鼓励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