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第四章 蚕种供应第三十条有效蚕种的供应价格由市蚕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