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第三章 蚕种生产和冷藏第二十二条有效蚕种冷库由市蚕种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并派监管员监管。凡入库、出库的蚕种必须经监管员验证签章后,蚕种冷库方可准予蚕种入库出库。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