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条有效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由全市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成。按专业分为工程、通信、警报、人口疏散基地建设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