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村镇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村镇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或者个体工匠应当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平整施工现场。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