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九章 其他规定第四十九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等形式,依法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