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四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第二十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年度计划的拟订,参照本办法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执行。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年度计划的实施,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在调查研究后,拟订执法检查方案,提交主任会议通过。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