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第二章 申请和认定第十条已废止商标所有人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