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分期实施。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