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主管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绿化的组织、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