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绿化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并将占用的绿化用地清理干净。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