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二节 特别规定第二十九条已修改煤矿办矿主体应当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层级不得超过三级。煤矿应当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等级标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