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村镇规划第十条已废止报请审批的村镇规划,应当提交有关资料,包括:规划成果送审报告、村镇现状分析图、规划图纸和规划文本、说明书、规划评审纪要。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