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七条已废止依法设立的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对盐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和监督。发生盐产品质量争议时,应当依据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