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专项防治第二十九条已修改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施工合同备案、建筑垃圾处置等审批手续时,对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