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条例第四条已废止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做好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指导、管理、督促、检查工作。公安、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民政、工商、邮政、交通、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做好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