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社会市面并用的蒙汉两种文字用字、书写、制作、挂放不规范,或者未按照规定字号、规格和要求书写、刻字、制作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或者社会市面并用的蒙汉两种文字翻译不准确、字迹不完整、不清晰的,由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