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社会市面用文未使用蒙古文的,由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