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二节 机动车维修和综合性能检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专业化和连锁经营,为社会提供快修、救援等服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