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旅客流向和道路客运站(场)等级、建设规模、停车面积、候车面积等指标,核定道路客运站(场)进站车辆的范围和可容纳车辆(班次)的数量。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