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设施与安全第三十条已修改天然气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时,所在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天然气经营企业及有关部门调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重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调查处理程序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