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供气与用气第十五条已修改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严格履行供用气合同,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用户提供及时、良好的服务。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