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权益与保护第十二条已废止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在评选先进和劳模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业职工同等的权利。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