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第四十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