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栽三至五倍的树木,可以处以树木价值三至五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