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已修改

因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破坏事故现场,导致事故经过、原因和责任无法查明的,认定为该单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